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|
住院部中医床位不低于总床数5% |
作者: 文章来源: 点击数 386 更新时间:2014/12/29 16:07:38 文章录入:admin |
|
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优化医院中医药科室及医师配备比例,明年起-- 住院部中医床位不低于总床数5% 本报讯(记者赵汇)12月17日,省卫计委制定印发的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实施方案明确,从2015年1月起,推动我省医院(含专科医院)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发展,加强中西医合作,提升服务能力。要求各级医院设置中医管理科,配备专人负责医院的中医药工作,并将中医科纳入一级临床科室管理。医院住院部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%,至少60%的西医临床科室设置中医治疗室,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。 方案规定,重点加强中医管理科室及临床科室建设。各级医院要强化中医科建设,将中医科纳入一级临床科室管理,有条件的医院积极开设二级中西医结合专业。设立中医门诊,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,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,门诊集中设置中医治疗区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成立中医科,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医病床,省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门诊不少于3个,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门诊不少于2个(至少设中医妇科、中医儿科)。 每个西医临床科室都要配备中医类别医师,每张中医病床至少配备0.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.4名护士。三级医院各中医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副高以上职称中医师,二级医院至少有1名副高以上职称中医师。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至少有2名副高以上职称中医师,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至少有1名主治以上职称中医师。 三级医院省级重点发展专科,至少要有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。二级医院市级重点发展专病,至少要有2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。全省中医药特色妇幼保健机构至少设立1个中医专科(专病)。各级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要结合健康教育工作,推广冬病夏治、药膳、膏方等中医“治未病”服务。 各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均设立中药饮片库房、中药饮片调剂室、中成药库房、中成药调剂室、周转库、中药煎药室,并能够提供中药饮片调剂、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。中药房中成药不少于80种,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。人员配备方面,中药房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%,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%,二级医院不低于40%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