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统筹
1、已办理慢性病的门诊患者,可持社保卡、《诊疗证》到本院收费处定点,定点后一定一年不变。
2、慢性病所用药品应开具慢性病专用处方,一次购药量最长不超过15天。
起付标准
报销比例
本医院
700
80%
一、二、中、妇
900
75%
省内医院
1000
70%
3、起付标准可多次累计。
4、如无社保卡可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“临时就医单”,就医单相当于社保卡,
可用于个人账户门诊结算、住院、慢性病、特殊病就医。
注* 本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代理人办理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